填报说明(请逐条阅读):
①金属量以实物量计、单位吨(t),矿石量以万吨(10⁴t)计;产能、加工能力为 t/a,采选能力为 10⁴t/a;金额为人民币千元(第七部分为万元),比率一律只填数字、不带百分号(如 85.30)。
②未涉及、未发生的项填“无”;当期暂无数据填“—”并在备注注明原因;不得留空,不得以 0 代替空白。
③企业名称一律使用营业执照登记的全称;同一事项前后表述须一致。
④涉及商业秘密的请在相应位置加注“商密”字样,协会将按约定范围使用、不予公开披露。
⑤本表单自动保存草稿(存于本机浏览器);提交成功后如需修改,请与联系人联系后重新填报并注明。
⑥库存水平按库存周转天数划分三档:低 ≤15天(库存量不超过半月销量,原料偏紧)、中 16—45天(正常周转)、高 >45天(库存积压、产销不畅);周转天数=期末库存量÷日均销量。
⑦主要产品与优势产品分列填报:主要产品指产量占比大的常规品种,优势产品指技术领先、实现进口替代或具市场话语权的拳头品种,两者不重复计算。
⑧矿山分境内、境外两表填报(附表1-1、附表1-2),境外矿山按权益资源量、权益产量计。